淮北市
濉溪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支持陶鋁新材料產業發展若干政策(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8月24日
支持陶鋁新材料產業發展若干政策
(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國碳谷·綠金淮北發展戰略,加快陶鋁新材料產業基地建設,推進陶鋁新材料產業快速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jia)大資(zi)金支持
1. 從2020年開始,市財政從扶持產業發展資金中按年度統籌安排專項發展資金,支持陶鋁新材料產業發展。(牽頭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淮北高新區管委會)
2. 根據陶鋁產業發展需要,分步設立累計不低于20億元的陶鋁新材料產業發展基金,通過股權投資等模式,專項用于扶持陶鋁新材料產業鏈項目。(牽頭單位:市建投集團,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淮北高新區管委會)
二、支持項目落地
3. 凡單獨供地的陶鋁產業相關項目,在足額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前提下,項目正式開工后,可實行“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補助。購買標準化廠房、閑置工業用地、閑置廠房的可比照享受此政策。(牽頭單位:淮北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4. 凡一次性新購置設備價值1000萬元至5億元的新建陶鋁產業相關項目(從關聯企業購置設備的除外),達到相關約定條件的,可按照新購設備價值分步給予一定比例補助,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5000萬元。其中新購設備價值1000萬元至5000萬元(含)的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0%的補助;新購設備價值5000萬元至1億元(含)的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15%的補助;新購設備價值1億元以上的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20%的補助。(牽頭單位:淮北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5. 對入駐標準化廠房或租賃閑置廠房的陶鋁產業相關生產及研發類項目,前3年免收租金,第4年及第5年達到相關約定條件的,可給予50%的租金補助。(牽頭單位:淮北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6. 實行社會貢獻獎勵。新建陶鋁產業相關項目達到約定條件的,按照《中共淮北市委辦公室 淮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招商引資項目支持政策的指導意見》(辦〔2017〕54號)相關條款給予扶持。已享受第4條政策(新購設備補貼)的不再享受本條政策。(牽頭單位:淮北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7. 對實際固定資產投資5億元及以上的新建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牽頭單位:淮北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三、支(zhi)持科技(ji)研發、技(ji)術創新、做(zuo)大做(zuo)強(qiang)
8. 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的陶鋁產業項目首先完成單位,分別給予20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的陶鋁產業項目首先完成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創新平臺及新認定的省技術創新中心、省實驗室,給予省支持經費1:1配套支持。(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淮北高新區管委會)
9. 對新認定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根據每年省績效考核情況,給予省支持資金1:1配套獎勵。獎補資金用于支持研發機構設備購置、科技研發及科技成果轉化等。(牽頭單位:市科技局、淮北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10. 設立市陶鋁新材料科技專項。根據陶鋁新材料產業化應用研究情況,每年可支持3-5項陶鋁新材料產業應用研究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5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事關國家安全及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利益的“卡脖子”技術,可采取定向委托、招標揭榜等方式組織開展攻關,給予最高不超過50%的資助,單個項目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牽頭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淮北高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
11. 對生產、使用經省級認定的首批次新材料的在淮獨立法人企業,按照省獎補金額等額配套,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使用經省級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版次軟件的在淮獨立法人企業,按照省獎補金額等額配套,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淮北高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
12. 對獲得國家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通過國家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評定、獲得省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和省認定的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企業,給予等額的一次性配套獎勵。(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淮北高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
13. 獎勵重大項目團隊。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5億元、10億元及以上的陶鋁新材料相關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牽頭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淮北高新區管委會)
14. 支持上海交大安徽(淮北)陶鋁研究院納入合肥綜合性科學中心。按科學中心項目建設周期和需要,市財政每年從“三重一創”產業引導資金中安排一定數額資金,專項用于上海交大安徽(淮北)陶鋁研究院中心項目的研發。(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配合單位:淮北高新區管委會)
四(si)、支持(chi)人才引進
15. 對引進且落戶在我市工作、約定連續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大學,不含企業高管),前3年分別給予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的生活補貼;在淮北市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購房補貼。(牽頭單位:淮北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人才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16. 對陶鋁相關企業從外地引進的高管及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大學),約定連續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的,如有適齡子女需要入園入學,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階段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在市區內優質幼兒園或中小學就讀,高中教育階段根據教育部門考試招生政策入學;如有配偶需要來淮就業,由人社部門優先推薦就業崗位,原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可按照原單位性質對口安排。(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淮北高新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編辦)
五(wu)、附則
17. 本政策所支持的對象,是指落戶在淮北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陶鋁新材料原材料研發、生產和使用陶鋁新材料進行研發、生產的獨立法人,由市陶鋁辦牽頭每年組織認定,實行名單制管理。
18. 所需獎補資金,入駐淮北高新區和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的項目由市財政承擔,其他項目由入駐地受益財政承擔;市級資金兌現部分由市陶鋁辦牽頭,每年一季度匯總并向市政府報告兌現方案,經批準后按程序撥付。
19. 享受本政策支持的對象,符合條件的可同時享受國家、省、市及淮北高新區其他招商引資政策和支持企業發展政策(有規定的除外;同一項下政策就高享受,不得重復)。以前出臺的相關政策,凡與本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本政策執行。
20.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投資促進中心負責解釋;具體實施細則由各牽頭單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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