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示公告
根(gen)據(ju)《關于組(zu)織兌付工(gong)(gong)業發(fa)展若干(gan)政(zheng)策(ce)資金的通知(zhi)》(六經(jing)信〔2023〕28號)規定,經(jing)企業申報(bao)、市縣區(qu)審核(he),現將2021、2022年度工(gong)(gong)業發(fa)展若干(gan)政(zheng)策(ce)資金擬獎補項目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qi)限為2023年5月(yue)12日—5月(yue)18日。期(qi)間如(ru)對公示的項目持有異議,請實名向(xiang)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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