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通知公告
各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18〕381號)以及《關于組織做好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補充推薦的通知》(工企業函〔2019〕86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合肥、蕪湖、蚌埠各補充推薦2家企業,其余地級市各補充推薦1家企業,已列入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不再推薦報送。
二、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附件1),嚴格對照條件和標準,積極組織有關申報工作,于2019年3月1日前正式行文,報我廳中小企業局。
三、我廳擬于3月上旬組織評審答辯會,擇優推薦至工信部。請申報企業相關負責同志(限2人)攜帶專精特新“小巨人”推薦表一式八份到場答辯,按提綱(見附件2,限8分鐘)準備PPT并于3月1日前發至我廳聯系人郵箱。
四、申報企業需逐條對照《關于開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中的培育條件,填寫2018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表并附佐證材料,膠裝成本。申報材料(含推薦表和佐證材料,一式四份,附電子光盤)于3月1日前報送至我廳中小企業局。
聯系人:趙聃 電話:62871025郵箱:gxyzhaodan@ahjxw.gov.cn。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
2.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答辯提綱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19年2月22日
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18〕381號)以及《關于組織做好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補充推薦的通知》(工企業函〔2019〕86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合肥、蕪湖、蚌埠各補充推薦2家企業,其余地級市各補充推薦1家企業,已列入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的企業不再推薦報送。
二、請各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附件1),嚴格對照條件和標準,積極組織有關申報工作,于2019年3月1日前正式行文,報我廳中小企業局。
三、我廳擬于3月上旬組織評審答辯會,擇優推薦至工信部。請申報企業相關負責同志(限2人)攜帶專精特新“小巨人”推薦表一式八份到場答辯,按提綱(見附件2,限8分鐘)準備PPT并于3月1日前發至我廳聯系人郵箱。
四、申報企業需逐條對照《關于開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中的培育條件,填寫2018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表并附佐證材料,膠裝成本。申報材料(含推薦表和佐證材料,一式四份,附電子光盤)于3月1日前報送至我廳中小企業局。
聯系人:趙聃 電話:62871025郵箱:gxyzhaodan@ahjxw.gov.cn。
附件:1.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
2.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答辯提綱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