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公示公告
各縣市區經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經發局:
根據蕪湖市經信局《關于印發蕪湖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培育辦法的通知》(蕪經信企服〔2021〕70號)和《關于開展2021 年度蕪湖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經自愿申報、縣區推薦、專家評審、公示等程序,認定安徽共生眾服供應鏈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9家企業為2021年蕪湖市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市級示范平臺,具體名單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1.市級示范平臺認定有效期三年,有效期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市級示范平臺納入蕪湖市“1+9+N”企業服務體系,入駐經信系統企業服務線上平臺,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事項,開展服務資源雙招雙引工作,支持打造企業服務應用場景及典型案例;主動對接縣(市)區級企業服務中心,積極開展公益性服務,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市級示范平臺接受市經信局、市企業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并于每年12月30日前填報示范平臺年度運營情況表。
蕪湖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31日